在线客服
热线电话
400-699-9386
15536995812

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账号

《政府会计制度解释第4号》解读

学时6.19学分6.19

主讲老师 :昝志宏

  • 课程介绍
  • 课程列表
课程介绍
"本课程主要通过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适用的会计科目 二、关于在建工程按照估计价值转固相关会计处理 三、关于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 四、关于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形成的无形资产成本的确定 五、关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会计处理"
讲师介绍
主讲老师
昝志宏

简介:经济学硕士 现山西财经大学教授 财政学、公共管理(MPA)硕士生导师,在教学方面主要给本科生讲授《财政学》、《政府预算管理》、《政府会计》等课程;给硕士研究生讲授《政府预算管理研究》、《税收理论与实务》、《财务报表分析》等课程。

推荐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