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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分两次抵扣如何操作

学时1.72学分1.72

主讲老师 :张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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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按照相关规定,固定资产分两次抵扣应该如何操作,申报流程是怎样的,账务处理应该如何去做,本次课程通过对政策规定的解读及案例的分析来为大家详细解析不动产分两次抵扣应该如何操作。 一、非自建取得分次抵扣基本规范 二、自建或后续支出抵扣规范 三、案例解读 四、日常管理
讲师介绍
主讲老师
张利云

简介:经济学硕士、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某大型银行财务顾问,全国名师,多年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培训经验,长期从事企业财务制度建设、内部财务流程规范,精通各项账务处理方法,擅长企业成本核算、企业内部财务与会计制度设计,会计实务及疑难问题的处理,现为为多家大型企业担任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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